等级保护:定级指南
定级指南
1. 参考标准
2. 定级的重要性
定级是等级保护工作的首要环节和关键环节!
定级不准,系统备案、建设、整改、等级测评等后续工作都会失去意义,信息系统安全就没有保证。
定级时应重点考虑信息系统破坏后对国家安全、社会稳定的影响。
运营使用单位和主管部门是第一责任部门,负主要责任,信息安全监管部门是第二责任部门,负监管责任。
运营使用单位、主管部门和信息安全监管部门密切配合,共同承担责任,才能保护好国家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。
3. 安全保护等级划分
第一级(自主保护级):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,会对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,但不损害国家安全、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。
第二级(指导保护级):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,会对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,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,但不损害国家安全。
第三级(监督保护级):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,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,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。
第四级(强制保护级):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,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,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。
第五级(专控保护级):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,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。
4. 定级的原理和流程
5. 常见定级误区
仅从行业和信息系统自身安全角度考虑,未能站在国家安全、社会稳定的高度统筹考虑信息系统等级。
认为信息系统级别定的高,要花费更多的资金,单位负担加重。
上级主管对本行业下级单位定级指导不力,同类信息系统下级部门定级偏低,特别是一些重要行业地市级单位的系统级别偏低。
以信息系统运维单位为主进行定级,业务单位参与定级不够。
等级保护/定级指南.txt · 最后更改: 2020/02/26 10:53 由 小密